我,沈炼(1506年—1557年),字纯甫,号青霞,一介书生,以明代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为我的故乡。《明史》中有着关于我的传记。
嘉靖十七年(1538年),我考取了进士的称号,先后在溧阳、荏平、清丰县担任县令。我以清廉著称,对待民众热情关怀,政绩卓越。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冬季,当蒙古瓦剌军队威胁京城时,我积极参与朝廷商讨退敌之策。在那场没有人发言的会议上,我倡议使用金银丝绸招募勇猛之士,并主张文武百官共同守卫京城,这些建议最终被采纳,不久敌军撤退。
当时北方边境面临重重困难,而严嵩父子却擅权瞒报军情。我见大明江山将要覆灭,便在朋友家饮酒感伤国事。那一刻,我即刻撰写奏疏揭露严嵩父子的十大罪状,但皇帝下诏责罚我,说我不顾礼仪和名声,只是想通过诬告来获取荣耀,最终被廷杖并贬斥到塞外保安州种田。
在保安州,我虽身处囚禁,却依然保持着忠义的大节,与同乡们谈论正义,也写下了一些激烈的诗篇,其中包括《塞上感怀》:
沙塞黄花带雪开,
谪臣中酒坐徘徊。
睢阳骂敌心偏壮,
上国思君意未灰。
南北风尘常按剑,
乾坤气序更含杯。
醉醒数把春秋看,
还有程婴救赵来。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兵部侍郎杨顺与蒙古族鞑靼交战失利,他却杀害无辜居民来求功。对此,我愤怒地给他寄去两首诗。但杨顺与御史路楷联手,将白莲教作为借口杀害了我。这次悲剧发生于十月十七日,那是我51岁生辰的一天之后不久。
随后,他们还迫使我的次子遭受惨死,并派人追捕我的长子沈襄。直到吴时来的揭发,他们才释放了沈襄。当严嵩父子倒台后,穆宗隆庆元年的时候,为表彰我的忠诚,被赦免并追赠光禄少卿,在保安卫西街建立祠堂。而熹宗天启初年的时间里,又追谥号为忠愍。在冯梦龙的《喻世明言》中,有一篇《沈小霞相会出师表》,记录了这段悲惨历史。此外,还有一些有关我的作品,如《青霞集》,流传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