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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炼南明朝监国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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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沈炼(1506年—1557年),字纯甫,号青霞,是明代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人,《明史》有传。嘉靖十七年(1538年),我考中进士,先后出任溧阳、荏平、清丰县令。清廉爱民,政绩卓著。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冬,我国遭蒙古瓦剌军入侵,威逼京城。皇帝召集文武百官商议退敌之策,从早晨到中午没有一个人发言。我国子监司业赵贞吉一声说道:“臣以为天子应该拿出金银丝绸招募军队,亲自重赏勇猛之士,文武百官自会同心守城,敌人定会退兵。”锦衣卫经历沈炼极力支持赵贞吉的意见,并慷慨激昂地加以补充。我在那次会议上提出了主战不降的建议,不久,我们坚定的态度迫使敌军撤兵。

当时北方边患十分严重,而又适逢内阁首辅严嵩擅权,对外瞒报军情。我眼看大明江山将要灭亡,便写下奏疏揭发严嵩父子的十大罪状。但是,由于我的行为被视为冒犯朝廷礼仪,我遭到了廷杖和贬斥。在保安州种田期间,我遇到了一个商人主动提供房屋让我居住,以及里长帮助解决生活琐事,这些都让我感受到了人民的善良与忠诚。

在这段时间里,我也写了许多诗篇,其中《塞上感怀》这样表达了我的壮志和对国家命运的关切:

沙塞黄花带雪开,

谪臣中酒坐徘徊。

睢阳骂敌心偏壮,

上国思君意未灰。

南北风尘常按剑,

乾坤气序更含杯。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兵部侍郎杨顺与蒙古族鞑靼部落交战丢失城池40余座,他却杀害无辜居民来谎报军功。我得知此事后,以尖锐的话语责问他,但最终还是被杨顺指控为白莲教成员而被害。这之后,他儿子也遭受了酷刑。而后来揭露真相的人物受到皇上的宽恕,并追赠我光禄少卿并建立祠堂,这是我生前的荣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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