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恭(1409—1479),字克让,籍广宗(今河北一带),以正统进士之封而闻名。其官途历练,从户部主事起步,再任莱州知府、湖广右布政使、江西左布政使,屡试多能,深受朝廷器重。
在天顺二年(1458年),崔恭被任命为右副都御史,并赴苏蓊诸府进行巡抚工作。在他的努力下,他不仅推行了利病改革,更是编定了一套均徭制度,以此来减轻百姓的负担。此外,他还与都督徐恭合作疏浚了仪真漕河,以及常镇河和吴淞江,使得水路交通更加畅通。此举不仅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也恢复了周忱所制定的耗羡则例,为民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崔恭的才能和贡献没有白费,在吏部中,他升任为右侍郎,并创设了一种新的惩治机制,即“有闻必录”,即凡是听到过的不良行为,都必须记录下来,以此来提高官员们执行公务时的责任感和规范性。后来,成化五年(1469年)他又晋升为吏部尚书,并参与处理一些重要国事,但最终因体弱多病而于致仕两年的后期返回家乡去世。尽管如此,崔恭留下的政治遗产依然影响着当时乃至以后几代人的治国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