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恭(1409—1479),一生在政治与经济改革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出生于今河北省广宗,他的字是克让,展现了他内心的谦逊和坚韧。崔恭通过正统年间的进士考试,赢得了学术上的认可,并被授予户部主事职位。这只是他官途中的一个起点。
随后,他历任莱州知府、湖广右布政使、江西左布政使等职务。在这些位置上,他展现出了卓越的管理能力和对民生的关怀。他尤其著名的是在天顺二年(1458年)期间担任右副都御史巡抚苏蓊诸府时期所做出的贡献。在他的努力下,许多社会问题得到了解决,如利病的问题得到改善,均徭制度也被重新编定。此外,与徐恭共同疏浚仪真漕河、常镇河及吴淞江,也为恢复周忛平时定的耗羡则例做出了重要贡献。
崔恭的事迹不仅限于地方行政工作。他还曾升任吏部右侍郎,在这个角色中,他推行了一种惩治政策,即“有闻必录”,确保所有违法行为都能得到记录并接受相应处罚。成化五年(1469年),他因为自己的卓越表现而被晋升为吏部尚书,并参与朝廷的一些重要决策过程。在退休两年的时间里,崔恭仍然保持着高水平的生活,最终在家中安详地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