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沈炼(1506年—1557年),字纯甫,号青霞,是明代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人,《明史》有传。嘉靖十七年(1538年),我考中进士,先后出任溧阳、荏平、清丰县令。清廉爱民,政绩卓著。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冬,我国蒙古瓦剌军入侵,威逼京城。皇帝召集文武百官商议退敌之策,从早晨到中午没有一个人发言。我在退朝时,一声高呼:“臣以为天子应该拿出金银丝绸招募军队,亲自重赏勇猛之士,文武百官自会同心守城。”我的建议被采纳,不久敌军撤兵。
当时北方边患十分严重,而又适逢内阁首辅严嵩擅权瞒报军情。我眼看大明江山将要灭亡,我在朋友家喝酒感伤国事,当场写下奏疏揭发严嵩父子的十大罪状。但是皇帝不予理会,我被廷杖后贬斥到塞外的保安州种田。
在保安种田期间,我与州城北关的一个商人交好,他主动腾出房屋让我居住。我还遇到了里长,他帮助我解决柴米。在这里,我也和一些忠义故事的谈论,也写了些壮怀激烈的诗篇,如《塞上感怀》:
沙塞黄花带雪开,
谪臣中酒坐徘徊。
睢阳骂敌心偏壮,
上国思君意未灰。
南北风尘常按剑,
乾坤气序更含杯。
醉醒数把春秋看,
还有程婴救赵来。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兵部侍郎杨顺与蒙古族鞑靼部落交战丢失大量地盘,但他却杀害无辜居民来谎报功绩。我得知此事后给杨顺寄去两首诗责问他,但最终还是遭到了杀害。当时的人们都认为我是一个忠义凛然的大丈夫,只可惜命运弄人,最终以悲剧收场。不过多年的努力终于证明了我的无辜,并且对那些篡改历史的人进行了制裁。这段经历虽然艰难,但是它成就了一生的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