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沈炼(1506年—1557年),字纯甫,号青霞,明代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人。《明史》有传。我在嘉靖十七年(1538年)考中进士,并先后出任溧阳、荏平、清丰县令。我的政绩卓著,我是位清廉爱民的官员。
在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的冬天,当蒙古瓦剌军入侵威逼京城时,我和赵贞吉提出了招募勇猛之士以抵御敌人的主张,这些建议最终被采纳,不久敌军撤兵。此举显示了当时北方边患严重的情况,以及内阁首辅严嵩擅权瞒报军情的背景。
然而,在揭露严嵩父子的十大罪状后,我被皇帝责令廷杖并贬斥到塞外的保安州种田。在那里,一位商人主动提供住所,而里长帮助我解决生活困难。我同乡们谈论忠义事迹,也写下壮怀激烈的诗篇,如《塞上感怀》:“沙塞黄花带雪开,谪臣中酒坐徘徊。”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杨顺与蒙古族鞑靼部落交战失利,却杀害无辜居民来谎报功绩。我因而寄去两首诗责问他,但最终遭到了杨顺和路楷联合伪造白莲教名义杀害的悲惨结局。当此事败露后,他们被捕并释放了我的儿子沈襄。而我死后,他们继续追究我的家人,但随着严嵩父子的倒台以及吴时来的揭发,最终得以平反昭雪,并追赠为光禄少卿,其祠堂至今仍然存在于保安卫西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