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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朝的都是什么官姚天福的故事1229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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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天福:元代清廉的监察御史

在元朝,姚天福以其刚毅正直和不畏强权的态度赢得了皇帝忽必烈的赏识。他曾多次揭露权臣的腐败行径,其中最著名的是揭发宰相阿合马不法行为。一次,他当着皇帝面上奏阿合马三条罪状,仅念到第三条时,忽必烈就表示:“这三条罪状已经足够斩首了,还有其他什么呢?”并对天福赐予“巴儿思”的尊称,并厚重地赏赐他。

然而,这样的声誉也给他带来了后患。虽然元世祖对他的敬佩之情很深,但未能罢免阿合马,反而留下了一份难题。此外,在处理小甘浦、安兀等官员的问题时,尽管他依法办事,但由于政治斗争的复杂性,也受到了牵连。

在任监察御史期间,姚天福坚持己见,不畏惧权贵,他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一种公正无私的情操。在处理各种案件时,他总是力主依法办事,不论对方是高官还是低微百姓。他还提出了关于改善司法制度的建议,如设立更为严密和独立的事实调查机构,以防止滥用职权和贪污腐败。

随着时间的推移,姚天福的地位不断提升,他被授予不同的官职,从监察御史升至刑部尚书,再转任扬州路总管等职务。在这些岗位上,他继续秉承自己的原则,对抗腐败,为民除害。例如,在淮西地区,他查处了七名大盗,并且抓捕了中书右丞宣慰使昂吉儿及子,因贪赃巨万的大案,使得该地区得以治理。

在他的职业生涯中,有两件事特别值得注意。一是在北方巡察路过家里时,其母告诫他:“古人云公而忘私,当尽所衷于国家。”另一是在与侍御史安兀求交涉时,即便知道对方可能会因此受到牵连,也坚持要追究真相。这两点展现了他作为一名公仆应当如何做出的选择,以及对国家利益以及个人义务之间平衡的心态。

最后,在病逝前夕,由于政敌排挤,被迫辞去所有官职。但即使如此,他们的人格魅力和清廉形象仍然得到广泛认可。大德二年(1298年),江浙行省参政胡宗祥曾经赞颂说:“自古以来,没有比包拯更伟大的忠臣,没有比汲黯更英明的人,更没有比我现在这个时代的人物——巴儿思——更加光耀。”此言颇具影响力,是对姚天福品质的一种肯定。

历史记载显示,无论是《元史》还是《新元史》,都将姚天福列为“邦之司直”之一,与宋代包拯、汉代汲黯齐名,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典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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