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法学家曾毓淮,1937年出生于福建上杭县。1953年,他凭借中学的推荐加入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并在1955年通过部队推荐参加全国统招考试,最终进入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就读。毕业后,他先后在上海第二医学院担任学生指导员、院长办公室和党委办公室的秘书一职,直到1978年10月被调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从事审判工作。在此期间,他逐渐积累了丰富的人生经验和专业知识。
1984年,曾毓淮转为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的副主任,再次升任为该部门的主任。他不仅深耕律师事业,还致力于推动法律体系的改革与发展。在1989年的评定中,被授予法学副研究员这一荣誉称号。这一系列成就无疑证明了曾毓淮作为中国法学界的一位杰出代表,其贡献将永远铭记在历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