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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简史中的乱世吃人惨事人如两脚羊在社会风暴中挣扎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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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晓岚笔下的《菜人》篇章中,一个古语浮现:“宁为太平犬,莫为乱世人。”正是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崇祯末年,河南与山东遭遇蝗灾与旱灾的双重打击。随着食物短缺和饥饿的蔓延,一种令人发指的人吃人的现象出现了。当时,有妇女、儿童被绑架到市场上出售,被称作“菜人”。屠户以此类推,将这些活生生的生命视作商品,不分青红皂白地宰杀,如同对待牛羊一般。

有一位姓周的年轻人,在河北献县一带的一家饭店里偶然得知这一惨淡景象。他见到了两个被绑架的女子,并听闻老板将她们准备作为食材。这名年轻男子感到极度不忍,便决定买下健全女子作为自己的妻子,而另一人因伤而无法生存,只能用刀结束她的痛苦生命。

这段血腥的情节虽出自笔记,但其真实性让人深思。在漫长历史长河中,无数真实事件证明了吃人的事实并非空穴来风。学者摩罗在其著作《因幸福而哭泣》中,也曾记录了类似的悲惨情景。同类相食,在古代历史和文学作品中屡见不鲜,就如孙二娘夫妇开设的人肉包子店,这样的故事并不仅限于大饥荒之际。

宋代学者庄绰在《鸡肋编》中记载:“靖康丙午岁以后,金兵入侵华夏六七年间,我国多处地区陷入荒废状态。斗米难求至数十千金,而人们竟然还要卖身换取一口气。而那些肥壮男女小孩,则被称作‘两脚羊’或‘下羹羊’——这是对他们命运最残酷的讽刺。”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也提及过这种情况,他认为这种行为是盗贼无耻之举,不值得诛杀。在唐朝农民起义领袖黄巢身上,也有类似的暴行发生。史书记载黄巢军队围困陈州期间,以俘虏充饷,每日杀害无数民众,用巨碓磨碎尸体作为粮食来源,其残忍程度令人震惊。

生存于恐怖年代或说生活于乱世,无论是平民还是帝王,都是一种宿命般的不幸。在这样的时代里,没有谁能够避免成为同伴们眼中的猎物。而且,有些被害者的最后呐喊声甚至都没有留下来,那种麻木、绝望,让我们不得不反思:人类尊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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