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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河南名人元朝昏君之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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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姬姓,公孙氏,名鞅,卫国人。战国时期家、改革家、思想家、军事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后代。

他辅佐秦孝公,积极实行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上,他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他主张重农抑商;军事上,他统率秦军收复了河西之地,被秦孝公赐予商於十五邑,号为“商君”。

他出身于卫国公族,有学者以此推测他是卫国国都帝丘之人,但该地对应的现今地名仍存争议。他年轻时喜欢刑名法术之学,对李悝和吴起有很大影响。他向尸佼学习杂家学说,然后侍奉魏国國相公叔痤任中庶子。

在变法过程中,他提出了“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的思想,以历史进化的角度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准备。他颁布《垦草令》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以及两次重大变革,一系列改革方略,如户籍制度改造等,都体现了他的独立思考和实用主义精神。

尽管被诬陷谋反并最终战败身亡,但他的思想和政策成果在秦朝继续发挥作用,并形成了一门新兴的学派——商学派。他的著作《汉书·艺文志》记载有29篇,《七略·别录》则认为其中一些作品疑为与李悝共同著作。此外,《太史公自序》赞扬他能明其术,让国家治理得以一致,而刘歆则认为他的确立无私,不顾个人利益,最终使得国家富强。

然而,也有人批评他过于专制和残忍,比如蔡泽评价虽然他能让国家强盛,但也导致社会秩序混乱。而司马贞则指出,在处理问题时,他往往采取极端手段,从而引起周围人的不满。在班固看来,即便如此,这样的霸道行为也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但总体来说,无论是在正面还是负面的评价中,都承认商鞅是一个具有深远影响力的政治家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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