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恭(1409—1479),字克让,籍广宗(今河北一带)人。正统年间,他以进士之身荣获朝廷的青睐,被授予户部主事的职位。在其漫长的一生中,崔恭曾经历了多个官职的更迭,从莱州知府到湖广右布政使,再到江西左布政使,每一步都在为国家贡献着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天顺二年(1458),崔恭被任命为右副都御史,负责巡抚苏蓊诸府。他深入民情,针对当时社会上流行的“利病”问题,即农民因种植高利率借款而导致贫困的问题,展开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他不仅编定了均徭法规,这是一种税收制度,使得农民能够负担得起,并且减轻他们的重负。此外,他还与都督徐恭合作疏浚仪真漕河、常镇河、吴淞江等水道工程,这些改善不仅促进了交通运输,也恢复了周忛所定的耗羡则例,即政府对于商人的征税方式,使得商贸活动更加规范化。
升任吏部右侍郎后,崔恭又提出了置功惩簿制度,有闻必录,以确保官员行为透明公正。成化五年(1469),他被晋升为吏部尚书,并参与处理国务机务直至致仕归隐。最终,在家中安享晚年的他留下了一段光辉岁月,其名字也随之传唱于世,为后人树立了一面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