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沈炼(1506年—1557年),字纯甫,号青霞,明代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人。《明史》有传。
嘉靖十七年(1538年),我考中进士,先后出任溧阳、荏平、清丰县令。清廉爱民,政绩卓著。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冬,我国蒙古瓦剌军入侵,威逼京城。皇帝召集文武百官商议退敌之策,从早晨到中午没有一个人发言。我在朝廷上极力支持赵贞吉的主战意见,并慷慨激昂地加以补充。吏部尚书夏邦贤斥责我:“文武重臣没说话,你一个小小的官员瞎说什么?”最终,我们主张坚守不降的建议被采纳,不久,敌军撤兵。
当时,我看大明江山将要灭亡,我心急如焚。在朋友家喝酒时,我感伤国事,当场写下奏疏揭发严嵩父子的十大罪状。但是皇帝下诏说,我去年在金殿吵闹,不注意作为人臣的礼仪,现在又想通过诬告诋毁大臣来获取名声,因此被廷杖后贬斥到塞外的保安州种田。
在保安种田期间,一位商人主动腾出房屋让我居住,而里长帮助我解决柴米。我同乡里人谈论些忠义大节之事,也写些壮怀激烈的诗篇,其中包括《塞上感怀》:
沙塞黄花带雪开,
谪臣中酒坐徘徊。
睢阳骂敌心偏壮,
上国思君意未灰。
南北风尘常按剑,
乾坤气序更含杯。
醉醒数把春秋看,
还有程婴救赵来。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兵部侍郎杨顺与蒙古族鞑靼部落交战,但他却杀害一批无辜居民来谎报军功。我得知此事后给他寄去两首诗责问他,其措辞十分严厉尖刻。不料杨顺与巡察保安州御史路楷联合,用白莲教之名杀害了我。这次悲剧发生于十月十七日,当时我51岁而去。
我的死讯震惊天下,最终导致杨顺和路楷被捕并受到惩罚。而对于我的冤屈,被迫自尽的事情,大明朝廷也予以平反昭雪,并追赠我为光禄少卿,在保安卫西街建立了祠堂,以纪念我的忠愍。此外,还有许多文学作品,如冯梦龙所著《喻世明言》中的《沈小霞相会出师表》,记述了这段悲惨故事,让更多的人了解我的历史和精神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