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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商屯若是五代十国灭亡后历史的见证者它们拥有怎样的特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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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的经济体系中,盐不仅是国家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之一,也是一个严格控制的商品。只有持有盐引许可证的人才能进行盐业经营。在明朝之前,这种许可证通过粮食来换取,而到了明朝,商屯制度的出现为政府提供了一种新的税收方式,同时也为农业和军事带来了新的动力。

商屯,又称盐屯,是由盐商资助农民耕种土地,以产出的粮食换取从政府获得的专卖权。这一制度与明代开中制紧密相关。自洪武年间开始,明朝实行“召商输粮而与盐”的开中制,即要求商人交纳一定数量的粮食以换取用于进口外国茶叶等商品的手续费。此外,由于运送这些粮食到边防地区需要较大的资源和努力,因此许多盐商选择在边境地区雇佣农民开垦田地,从而形成了商屯。

为了能够顺利完成生产并交纳规定数量的粮食, 商屯必须满足三个条件:首先,它们必须位于可以耕作并且能够保证正常生产的地方;其次,它们需要足够多无其他职业可做的人手来作为劳动者;最后,它们的地理位置要稳定,以便于按时向中央交付货物并获得必要的手续费用。

尽管如此,随着时间推移,不同地区之间存在差异。在北方,这些地方被用作军事防御的一部分,但是在西南则因为缺乏足够的大片土地以及少量劳动力,使得这里很难发展出这样的模式。

总体来说,对于三方面来说—国家、企业家和农民—都有积极影响。它帮助增加了对军队所需食品,并因此增强了国家力量给予企业家一种更稳定的交易机会,为流离失所之人提供了一份工作,并改善他们生活状况。但随着时间推移,以及随着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如弊端日益显著的问题,最终导致这一系统无法持续运行,最终导致这一制度被废除。

标签: 商朝贸易与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