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
在中国历史上,“告老还乡”制度是官员提前退休的一种方式,通常是由年老多病的官员向皇帝请求辞去职位,返回家乡。这种制度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于汉朝时期,最为完善的是宋、元、明、清四朝。
“告老还乡”的要求并不仅限于年龄条件,还包括身体状况。《礼记·曲礼》中规定,大夫七十岁可以致仕,而后来的朝代基本遵循这一规定。不过,有些情况下,即使未达到退休年龄,也可提前请假,如唐朝规定:“老病不堪厘务者,与致仕。”明朝也有相似规定,对于身患疾病或无力履行职责的官员,可随时勒令退休。
电视剧《宰相刘罗锅》中的情节深入人心,其中大清宰相刘罗锅即便垂年也主动请求皇帝恩准其“告老还乡”,体现了古代官员对于提前退休的渴望。此外,《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和《史记·货殖列传》中都有范蠡一例,他在辅佐越王勾践复国后,不仅达到了为人臣者的最高境界,而且预见到自己可能成为权力斗争目标,因此选择了“告老还乡”。
此外,还有一些因无心于官场而选择“告老还乡”的,如晋朝彭泽县令陶渊明,他主动请辞回家园生活。张翰则因为一日秋风乍起,触景生情思念家乡特产,便决定归隐田园生活。
最后,有些情况下的体弱多病难以承担重任,也会申请“告病还鄉”。如唐太宗时期对那些有特殊贡献的官吏,可以延缓退休年龄,但开国元勋李靖却在六十四岁时,因自感伤病碍身,就在那时候提出申请,并得到恩准。而且,并非所有请求都能得到批准,如著名经学家张禹,他多次上书请求告病还鄉,但无法得到皇上的恩准。
总之,“告老還鄉”制度不仅是古代官员个人福祉的一部分,也对国家人才流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它促进了农村经济与文化交流,同时也是一个反映社会变迁和个人的追求变化的心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