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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两阶段社会乱世人成为两脚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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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晓岚笔下的《菜人》篇章中,一个古语浮现:“宁为太平犬,莫为乱世人。”正是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崇祯末年,河南与山东遭遇蝗灾与旱灾的双重打击。草木凋零,只剩树皮和根茎供人们食用。在此绝望之际,当地出现了令人震惊的人吃人的惨剧。当时,有妇女和儿童被捆绑卖给屠户,被称作“菜人”,就像牛羊般宰杀出售。

据说,在那样的日子里,一位姓周的青年到河北献县某饭店进餐。老板告知肉品售罄,请稍等,不久后又带来两名女子,将其中一名女子的胳膊切下作为生肉供应给客人。这名青年感受到不忍,便以高价购买另一名健全女子作为妻子,而另一名因流血过多而无法存活的女性,也被他用刀结束生命。至于是否真的被吃掉,这段历史故事留给我们无尽猜测。

然而,这种血腥暴行并非仅仅出现在小说或笔记中,它们在漫长历史长河中有着真实的影子。在学者摩罗所著《因幸福而哭泣》这本书中,也提及了类似的事件。而关于“两脚羊”的记录则从宋朝开始,其中最著名的一次是在北宋期间,当时由于战乱导致经济衰败,人民生活极端困难,以至于有人将活人的肢体当成蔬菜一样处理。

宋代文学家庄绰在《鸡肋编》中详细描述了这种情况:“自靖康丙午岁(公元1126年),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他还提到,“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即便如此残酷的情况下,有些忠义之士依然坚持自己的信念,如范温率领忠义军队泛海回到钱塘,他手中的“两脚羊”(即活人的身体)仍旧被视作食物之一。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也提到了这一点:“古今乱兵食人肉,或谓之想肉,或谓之两脚羊。此乃盗贼之无人性者,不足诛矣。”可见,那些参与此类行为的人,其野蛮程度已经超越了人类界限,他们没有任何道德底线,无论如何都不能原谅他们的罪行。

甚至唐代农民起义领袖黄巢也是以吃人的方式来维持其军队。他曾经围攻陈州达三百余天,在那个时间内,他的手下把俘虏扔入巨碓,用臼碎其身体,再煮熟食用。这一幕幕残酷的情景,让我们对那些发生在恐怖时代的人们深感同情,同时也让我们反思这个世界上何曾存在过这样荒谬且残忍的事迹,以及这些事迹背后的社会原因。

标签: 商朝政治制度与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