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林田芳雄《郑氏政权的建立过程》(《史窗》53),对郑成功从“复明”到建立独立政权的变迁进行了深入分析。井波凌一《康熙辛卯江南科场案》(《东方学报》68),揭示了康熙帝判案过程中的关键因素。中村正人《清代刑法有关“疑贼毙命”案件的处罚》(《金泽法学》38-1、2),讨论了嘉庆十六年的特定法律规定和其执行情况。石桥崇雄编著《满文〈御制朋党论〉》,将重要文献翻译成罗马文字,为后续研究提供基础。
二、经济方面,泉泽俊一《清代东南沿海的米谷流通》(《历史》86)探讨了米谷流通的情形;日山美纪《关于清代典当业利率的一个考察》(《东方学》91)分析了典当业利率变化;山本进 《清代长江中上游流域的商业网》(《历史学研究》689)详细描绘了各个地域商人集团的情况;北山胜次 《康熙后期的物价问题》(《亚细亚》6)通过计算机处理史料,考察官僚制度与物价问题之间关系。
三、宫崎洋一等多篇文章围绕治河事宜展开,其中宫崎洋一 《清代十八世纪的水害与对策》(《史渊》224)、同作者 《清初中国的技术与“开发”》((名大122)、川胜守 《明清时代商品生产的发展与江南市镇形成》(九大225)、岸本美绪编著及同作者 _明清时期的地产交易回赎问题(中国—社会与文化12)等作品,对于理解该时期社会经济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四、《明清时代史基本问题4》的出版标志着森正夫提出的“地域社会论”的进一步深化,该书总结八十年代以来明清史研究历程,并为新课题和领域开辟道路。此外,《前近代中国刑法》的第三编收集了一系列相关论文,玛休·H·绍玛译作 晚期帝制中国法律中的问题(寺田浩明译,《中国—社会与文化12],以及其他多篇文章共同构成了1996年至1997年间对我国古代文化艺术及其所处环境的一系列探究。